從「搵位難」到「等位煩」——香港充電破局的「快」與「慢」

電動汽車充電技術正處於一個迭代爆發期。早期的交流慢充已經進入待淘汰序列,直流快充標準已成為入門級配置。隨着兆瓦級充電系統的研發推進,峰值功率甚至已觸及1兆瓦的邊界。但電力增容、線纜鋪設、硬體採購、持續運營等成本帶來的投資回報周期往往長達5至8年,在土地成本極高的香港甚至需時更久。

快速更新換代的充電技術和設備,與基建重資產投資的長回報周期形成難解的矛盾,導致香港也面對世界各地大多數電動車市場都存在的慢樁快樁交錯混雜的問題。

精準聚焦充電需求

在特區政府推動涉及寬減電動車首次登記税的「一換一」計劃等強力政策下,電動私家車數量經歷了爆炸性增長。根據運輸署交通運輸資料月報,電動私家車在整體私家車數量中的佔比,已從2019年底的1.58%,飆升至2025年的14.96%,數量超過13萬輛。

反觀公共充電樁,截至2025年中,則只有1.5萬個正服務這支龐大的電動車隊。打開充電樁應用程式經常看到滿員提示,成了不少車主對充電樁運營的無奈感受。面對這種「等位煩」的困境,一個直接解決方向似乎就是通過建設更多、更快的充電設施,以縮短車主單次充電的等待時間。

本港私家車平均每日的行駛距離僅為30公里左右(年平均行駛里程11080公里)。對於目前市面上主流的私家車而言,一次有效充電足以應付超過一周的日常通勤需求。每日大概有1.9萬輛電動車出現補能需求,而現有的充電樁整體能力載荷其實遠超這個數字。因此,相比於數量和功率的絕對限制,充電需求和供給的時空分布複雜度的結構性問題,才是破局的切入點。

表  香港公共充電樁全負荷載荷

充電樁類型充電樁數量單次有效蓄電時長單日充電能力載荷
標準(2.8千瓦)2,8018小時8,403 (6.0%)
中速 (<20千瓦)9,4823小時75,856 (54.4%)
快速 (<100千瓦)2,2541小時54,096 (38.8%)
高速 (≧100千瓦)1620分鐘1152(0.8%)
合計14,553139,507 (100%)

資料來源:環境保護署;筆者根據Shell Recharge充電價格表,進行中位數的估算

絕大多數私家車主日常用車的補能焦慮,更多源於對「能否在需要時充到電」的不確定性,即關乎「可及性」而非單純的充電速度是否夠快問題。因此,政策和市場的焦點應從只追求縮短充電時間,轉向提升充電服務的「可及性」和「便利性」。深入理解充電行為,校準場景的地理位置和時間,有助了解充電行為便利性的條件何在。

實施因地制宜策略

對於擁有固定車位的車主來說,最理想、最經濟的補能方式是在夜間利用停車時間進行充電。由政府推出的「EV屋苑充電易資助計劃」,旨在資助現有私人住宅停車場鋪設充電基礎設施,以應對有關需求。一個標準的7千瓦中速交流(AC)充電樁,在8小時的夜間停泊時間內,足以為電動車補充超過50千瓦時的電量,約相當於250至300公里的續航里程,足以滿足絕大多數用戶數日的通勤需求。事實上,用戶面臨的主要是車位空間的產權問題和能否順利安裝充電樁的「接入權」問題註1

商業中心、大型購物商場及寫字樓是另一個重要的充電場景。與加油站「即充即走」的模式不同,用戶在這些地點的「停留時間」相對較長,從一兩個小時的購物餐飲到八九個小時的工作不等。目前,香港許多地產商都已部署快速充電設施,但是快充的充電模式很可能與用戶的行為模式不大配合。一是長時間泊車的需求和快充的高溢價模式導致充電成本更高。用戶在購物或工作時,還需為充電樁的使用時長分心,甚至被迫中斷活動去挪車,與商業場所希望延長顧客停留時間的初衷背道而馳。二是對於運營商而言,充電樁在車輛充滿電後被佔用,導致昂貴的功率模塊閒置,資產利用率下降。

從消費者的角度來看,一個更符合邏輯的策略或許是,在這些具備長時間停留特性的場所,部署成本更低、數量更多的中速充電樁,並採用以電量為基礎的定價。這不僅能同時服務更多車輛,降低單個車位的電力負荷和基建投資,還能更好地融入用戶的消費和工作節奏中,消解補能焦慮。

將現有加油站改造為超級充電站,也是近年來另一發展方向。政府已明確表示致力推動此類轉型:「將傳統加油站改建為高速充電站及改造現有加油站以安裝高速充電設施 (2027年年底前提供約300個高速充電樁 )【註2。這種模式模仿傳統燃油車的補能習慣,追求在短時間內完成大部分的電量補充,其核心是高功率和高周轉率。這一模式對於特定用戶群體是不可或缺的。例如,可以提供穩定、高頻且可預測的「基礎流量」的出租車、網約車和輕型貨車等商用車輛,以及一部分沒有固定車位、完全依賴公共充電網絡的私家車主。對於他們而言,時間就是金錢。政府將投入3億元推出激勵計劃,以資助3000支高速充電樁,估計由本年至2028年底陸續展開服務,足以支援約16萬輛電動車,相信可以有效應對這一問題。

打造動態資訊未來

展望未來,香港需要一個因應不同場景和用戶需求精準配置的、異構化的充電基礎設施網絡:快慢並存,精準接軌。充電網路建設應從粗放式「跑馬圈地」進入精細化的「運營布局」時代,當然不必在每一個街角都豎立昂貴的超充樁,而是需要建立一個異構、分層、且高度智能化的補能生態。

當物理空間的挖掘接近極限時,效率的提升必須依賴資訊的流動。在未來的香港,每一個充電樁都將不僅是一個電力輸出終端,更是一個資料交互節點。通過動態資訊的調控來平衡充電的供求,即智能充電的優勢解方,將是本欄下周探討的核心。

註1:〈香港電動車 家充難公充缺〉,萬智璽,《信報》,2025年12月10日

註2:https://www.legco.gov.hk/yr2025/chinese/panels/ea/papers/ea20250120cb1-47-8-c.pdf

萬智璽 教授
港大經管學院創新及資訊管理學教授
港大經管學院創新及資訊管理學學術領域主任

(本文同時於二零二六年一月十四日載於《信報》「龍虎山下」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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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敗之機:人工智能時代的數字化領導力

以生成式人工智能、機器學習為代表的人工智能技術,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與潛力重塑產業。報告顯示,人工智能有望將生產力提升33%,並重新定義全球競爭格局與經濟增長【註1】。企業對人工智能技術的投入持續加碼,預計到2025年,全球三分之一的企業計劃在人工智能領域投資超過2500萬美元【註2】。

這場以人工智能為核心的數字化轉型,旨在通過對組織運作方式進行「根本性重寫」,驅動業務運營、組織實踐乃至商業模式的深刻變革,從而實現持續的價值創造【註3】。

低回報與缺數字化高管的困境

然而,巨額的投入並未帶來普遍的預期回報。德勤中國與香港大學的聯合調查顯示,大部分企業的人工智能應用仍停留在試驗或早期採用階段,收益往往局限於團隊層面的效率提升。僅有少數企業能將人工智能項目擴展至足以產生可量化盈利的影響,僅4%的企業認為其應用具有變革性【註4】。

儘管企業正試圖將人工智能融入產品、工作流程和戰略中,以推進數字化轉型,但由於缺乏清晰的實施路徑而步履維艱,這凸顯出設立專門高層領導角色的必要性。有關人才需負責制定與傳達整體數字化戰略、向內外持分者倡導變革,並引領必要的組織調整,以加速人工智能導向的數字化轉型進程。在具體實踐中,企業會以行政總裁、資訊科技總監或數字化總監等不同職位負責這一任務,這些被賦予數字化轉型開發與落地職責的掌舵人,被統一稱為「數字化高管」(digital executives)【註5】。

數字化高管的核心使命

在人工智能時代,數字化轉型真正的挑戰不在於流程與系統更新,而是觸及企業品牌基因、靠什麼創造價值、與誰協作的根本問題。傑出的數字化高管必須有效應對戰略、運營與人員三大支柱。戰略層面回應「如何確立方向」,運營層面回應「如何落地實現」,人員層面回應「如何調動並維持組織成員協作」。

在戰略層面,人工智能帶來的不是簡單自動化,而是對組織價值與組織邊界的重新規劃。優秀的數字化高管首先須澄清轉型究竟要解決什麼問題,圍繞客戶體驗、增長、效率等核心目標,明確人工智能等數字技術提升組織價值的路徑。同時,數字化轉型必然跨越部門壁壘,尤其是技術與業務之間。數字化高管必須通過制定清晰戰略,在以人工智能為代表的數字技術的商業價值上凝聚共識,從而聚焦議程、統一語言、動員資源。

在運營層面,實現有意義的人工智能效益的最大障礙是數據質量、數據一致性和數據背景【註6】。數字化高管應能打破數據孤島,重構跨部門流程,避免碎片化建設。重點不僅是上線某個系統,更是重塑組織的決策、協作、資源調配與能力建設機制,使之圍繞核心價值鏈重組,以數據反饋驅動優化、快速學習與反覆運算,進而轉化為持久競爭優勢。

在人員層面,數字化轉型會重塑權責、崗位與績效邏輯,難免引發員工被人工智能取代的焦慮及部門之間的摩擦。成功的轉型紮根於組織成員的協同行動。數字化高管需清晰闡明為何而變、變向何處、如何衡量成果,並通過透明的規則與試點機制降低不確定性。關鍵在於讓一線員工參與共創,將人工智能定位為合作夥伴而非簡單的替代工具,積極構建鼓勵協作、包容試錯的文化,從而將變革阻力轉化為前進動力。

數字化高管必備的特徵

結合行業經驗與主流研究,可見能成功引領轉型的數字化高管都有以下共通點。

一、商業敏銳度。數字化高管需具備敏銳的市場洞察與戰略規劃能力,能將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技術趨勢轉化為具體商機,制定與企業整體戰略相契合的數字化藍圖。核心在於能將技術投入切實轉化為降本、增效、拓新等商業成果,並有力推動跨職能協同,確保戰略穿透至執行層面。

二、技術素養。數字化高管需深入理解人工智能、雲計算、數據中台等關鍵數字工具的應用場景與局限,熟悉數據管理與分析的基本邏輯。這有助於他們與技術團隊高效協作,評估與推動技術方案落地,並致力於在組織內構建可複用的數字化組件、實現跨系統互通性,最終建立起支撐點到點價值交付的體系能力。

三、軟技能。數字化高管需以同理心和謙遜表現建立信任,讓員工聚焦於如何在人工智能時代變得更強,而非是否會被替代。同時需具備出色的溝通能力,能向非技術背景的各方闡明人工智能等數字技術的價值,善於協調對內對外關係,促進跨職能部門間的協作,凝聚共識,共同應對轉型過程中的不確定性與挑戰。

組織配置有賴情境適配

實踐中存在一種誤區,即尋求在技術、戰略、組織與文化各方面全能的數字化高管。不可不察的是,卓越的數字化高管存在多樣化特質,在不同的組織情境中會呈現差異化效果,企業更應做領導力配置而非盲目追求全能。

美國麻省理工學院《斯隆管理評論》的研究支援這一觀點,指出轉型成功更依賴於不同領導力配置在不同情境中的適配,而非單一的理想模式【註5】。筆者的研究團隊對來自不同就業背景的數字化高管加以分析,發現來自資訊科技背景者適合在擁有成本領先戰略導向的公司引領轉型,而來自業務背景者則適合在具有顧客戰略導向的公司引領轉型。

展望未來,首屈一指的數字化高管不應套用固定模式,而是深刻洞察組織所處的內外環境,量體裁衣,將技術轉化為獨特的組織能力與長期競爭優勢。其選任不再只是一份通用清單,而是校準企業的戰略導向、文化基因及轉型階段。其最終評價標準在於,數字化高管能否正確選擇以及順利推進一條最適合其組織的轉型路徑,從而實現技術賦能與組織進化相互增強,變革舉措與業務經營緊密契合,帶領企業在人工智能時代贏得可持續的競爭優勢。

註1:https://www.mckinsey.com/au/our-insights/australia-and-new-zealand-perspectives/transformation-in-the-ai-era

註2:https://www.bcg.com/press/15january2025-ai-optimism-autonomous-agents

註3:https://www.mckinsey.com/featured-insights/mckinsey-explainers/what-is-digital-transformation

註4:https://www.deloitte.com/cn/en/about/press-room/dtt-hku-formalize-ai-lab-collaboration.html?icid=toggle_cn_en

註5:https://sloanreview.mit.edu/article/four-profiles-of-successful-digital-executives/

註6:https://www.cio.com/article/4098017/get-data-and-the-data-culture-ready-for-ai.html

方鈺麟教授
港大經管學院數字經濟與創新研究所所長、創新及資訊管理學教授

劉露
港大經管學院數字經濟與創新研究所研究助理

(本文同時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七日載於《信報》「龍虎山下」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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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觀經濟後的「經濟不安全」隱憂

2025年的全球經濟,僥倖地在特朗普顛覆性的對等關稅和各種不確定因素的威脅下,維持一定的韌性和達到約2.7%的增長。在今天送舊迎新之時,注意力自然放在短期的更替變動,但也不能忽略一些長期存在及積重難返的問題,如氣候變化、收入不均、債務危機、地緣衝突及各主要經濟體的內部失衡等。這些問題在2025年都沒有改善,甚至越趨嚴重。

若將視線放得更長,21世紀已過了四分之一,人類社會的進步,亦將生產和財富推至歷史高峰。據國際貨幣基金的初步估計,2025年的全球GDP 約為117萬億美元(按當前價格計算),而麥肯錫公司推算全球的實質財富約為600萬億美元,其中不包括資產方和負債方互相抵消的金融財富【註1】。若將這些數字除以83億全球人口,人均GDP約為14000美元,人均實質財富則為72000美元。當然 ,我們不能亦不應追求絕對的分配結果平等,但將這些數字和現實比較,也可以作為當前全球經濟的一個參照。明顯地,在宏觀數字背後,個人際遇絕大多數跟不上這些平均數字。

收入和財富不均,是眾所皆知的個人經驗和逃不開的現實。有關最新情況,可參看三週前才發表的《世界不平等報告2026》【註2】。正如一般預期,這份報告指出,全球收入和財富不均頑固地存在,而且程度不斷惡化。目前全球收入最高10%人士賺取了全球收入的53%,比2018年版同樣報告的52%提高了;而底層50%人士的收入,只佔全球收入的8%,比2018年的10%降低了。與收入比較,財富的分配更加不均。目前最富有的10%人士,擁有全球財富的75%,而低層的50%人士只擁有全球財富的2%。再看哪些超級富豪,全球最富有的0.001%人口(約5.6萬) ,持有全球6%的財富,是全球比較不富有的一半人口(約41億) 的三倍。此外,若計算1995至今30年來財富的增長,頂層1%的富人,不但原有財富的基數高,增長率也較高,自然形成「富者越富」的局面。

收入或財富不高,若沒有太大變化,還可以盡量盤算如何量入為出。但在今天充滿變數的年代,無論是收入或支出,都容易出現很大波動。這幾年出現的新冠肺炎、貿易戰和關稅戰、供應鏈斷裂和重組、戰爭和制裁、氣候變化加上天災人禍、科技高速發展下的機遇和淘汰等等,都影響著政府、企業、和個人的收入和開支,給經濟生活蒙上一層不安感。那些處於極端貧窮或收入底層的人口,情況更為脆弱。「經濟不安全」(economic insecurity)已成為人類發展和經濟福祉的一個議題。

經濟不安全並不單指貧困和低收入,亦包括個人或家庭在面對經濟風險時缺乏資源、制度保障或其他應對能力,因而產生對生活水平下降的憂慮。有關風險是多方面的,無論是就業、醫療、住房、教育、社會保障等,都可以在經濟不確定的環境下隨時出現困難。然而,「不安全」的概念相對模糊,並不容易定義,更不好量度。作為一個有趣例子,可以看看美國聯邦儲備局(美聯儲)的一個年度調查。美聯儲詢問樣本中的12000個成人,有沒有足夠的現金和儲蓄,應付突如其來400美元的開支,如汽車維修或醫療費用。在最近三年的調查中,都只有63%回應說可以,其餘的要靠信用卡、借錢或變賣家中物品來應付,而樣本的13%更表明沒有任何辦法籌措這額外的400元。美國是全球生產和財富最多的國家,也有37%人在財務上「不堪一擊 」,這自然反映出美國收入和財富分配的極端不均,及相對低的個人儲蓄率。類似的個人或家庭經濟狀況,美國稱為ALICE, 即「有工作但資產有限收入有限」(asset limited, income constrained, employed),而在最近的中文網媒,網民以遊戲術語「斬殺線」來形容有關的臨界點,成為一時熱話。

當然,經濟的脆弱性並不限於美國低收入階層。根據聯合國發表的《2025年世界社會報告》【註3】,全球竟有60%人口因不同原因處於經濟不安全狀況。這包括了8億多人均每日消費3美元或以下的極端貧窮人口。3美元正是世界銀行最新的極端貧窮線。即使以世界銀行為中上收入國家制定的人均每日消費8.3美元的貧窮線來看,也不能帶來足夠的安全感,一旦受到經濟上的衝擊,很容易下滑至極端貧窮水平。現時每天生活費用在3至8.3美元之間的人口就有約 30億,即全球人口的三分之一,都處於這種情況。此外,即使有工作收入,可以有一定的消費水平,但在全球經濟不確定的情況下,工作的穩定性成疑。大部分在發展中國家的工作,都是非正規部門的工作,缺乏勞動法和制度上的保障。如果有關勞工的就業受到關稅和供應鏈重組影響,更容易感到不安。近年的創新科技突飛猛進,但都比較偏好資本和技術勞工,同時容易取締非技術勞工,添加了底層勞工的焦慮。

經濟不安全感直接減少消費意欲,除非收入和消費水平已低至基本生存要求所需。中國的消費率長期處於約40%的低位,不能說與個人或家庭的經濟不安全感無關。相反,美國處於全球經濟不確定的中心,而消費率長期維持高水平,表面上沒有經濟不安全帶來的低消費隱憂。但若細看數據,不難發現美國的消費力主要來自高收入及富有人士。當前美國頂層收入10%的家庭,佔去全國消費額的接近一半。這個比例在90年代只有三分之一,低收入階層的消費增長遠遠不及他們的高收入同胞。

經濟不安全不只是經濟範疇,也直接影響到社會和政治事務。經濟不安全降低了承受風險和損失的能力,而減少風險的一個做法是對他人和新生事物保持懷疑與不易輕信的態度。長期的經濟分層和階層固化,又減少跨階級的溝通和社會經驗的共享。這些都減少社會的和諧感及凝聚力。如果經濟壓力和不安全感被理解為社會不公或個人權益被剝奪的結果,會衍生出對權力和制度象徵疏離甚至怨恨,如社會精英或政府部門。

經濟不安全有相當程度的個人心理因素,也是事情發生前的主觀概率。事後的宏觀經濟數據,不能反映出芸芸眾生的內心糾結。2026年即將來臨,全球經濟看來安全渡過了過去一年的風雲變幻,但當前的政經局面,仍只是世紀大變局的開端,充滿了各方面的波詭雲譎。在期望經濟不受嚴重衝擊的同時,也希望壓力不要全落在低階層民眾的身上。

【註1】https://www.mckinsey.com/mgi/our-research/out-of-balance-whats-next-for-growth-wealth-and-debt

【註2】https://wir2026.wid.world/www-site/uploads/2025/12/World_Inequality_Report_2026.pdf

【註3】https://desapublications.un.org/file/21124/download

陸炎輝博士
港大經管學院榮譽副教授

(本文同時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載於《信報》「龍虎山下」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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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企出海: 香港轉型的契機

中國經濟正處於「供強需弱」的矛盾之中,在生產能力不斷飛躍的同時,內需空間並未同步擴張。海關總署最新數據顯示,2025111月,中國貿易順差已達到1.076萬億美元的新高。以出口疏壓,曾是奏效的手段;然而今日的世界市場,已未必願意持續吸納如此龐大的增量。在這背後,固然反映的是中國制造的整體實力已具備比較優勢。但是,當過量物美價廉的商品出口他國,當地供應商的市場份額會被大幅擠出,而隨之而來的是就業收縮與政治反彈。當關稅、技術標準、補貼門檻被層層疊起,國際貿易自此不再自由,也難以發揮其「反內捲」的功能。

中企出海: 從出口銷售到在地共振

於是,「出海」的意義開始發生轉換。它不再只是把商品推銷得更遠,而是探索在他國的土地上搭建一種全新的生態關係:在當地設廠、僱學徒、建服務網、育供應商,把供應鏈的部分增加價值留在當地經濟之中,讓GDP與就業在地呈現;而技術、品牌、運營與管治的價值則反映在出海企業的財務報表之中。在這種「在地共振」的結構中,出口產能不再只是一串數字,而是一套更為和諧的合作制度。

這條出海之路雖然看似美好,但並不易走。因為任何大規模的海外布局,短期內都會引起一連串的問題,對國內經濟和就業造成掣肘。當產線外移,留在本土的工人和配套如何安排?產業升級所帶來的新興職業,能否及時填補國內就業需求的缺口?國內勞動人口掌握的技能,又是否能夠滿足市場提出的新需求?當然,如此種種的問題,大多都是發展中、轉型中的問題,在國家經濟長期向好的情況下,只要付出耐心和努力,都是有信心能夠解決的。相對於宏觀經濟層面的調適,企業的競爭時鐘總是走得更快。這種時間差,使出海成了「願景與現實」之間最難拿捏的距離。

香港角色:從聯繫窗口到賦能平台

對於中企出海而言,香港的位置耐人尋味。過去數十年來,香港一直是西方國家與中國大陸之間的窗口,扮演著「超級聯繫人」的角色,撮合雙方資金和項目。然而,國際局勢早已發生轉變,「一帶一路」新興市場已成為不少中企出海的重點目的地。反觀香港,在語言、文化、法律、教育乃至金融等各方面,與「全球南方」的聯繫算不上緊密。再者,當全球供應鏈被地緣政治和規制切分為多個版圖,純粹的「聯繫」已不再足夠。企業需要的不再只是一張名片,而是一套能落地、可擴張、抗風險的完整方案。因此,香港若要抓住這次中企出海的時代浪潮,必須完成自身角色的轉變,從聯繫窗口進化成為賦能平台,在撮合之餘附加額外增值。

所謂額外增值,其一是風控的增值。香港長於國際慣例的交界處,多法域的合約設計、仲裁安排、稅務籌劃與數據治理,本就是這個城市的日常。當一家內地企業走向東南亞或中東,面對的是各地不一的法規,從市場准入、投資審批、關稅與原產地,到勞工法、環保標準、數據合規與稅務協定等。若把這些法規前置為合約設計,而不是事後補救,商業的不確定性便可降低。香港的律所、諮詢、仲裁機構,具備把法規翻譯為流程的能力,為中企出海提供第一層保險。

其二是資本的增值。出海不僅是產線遷徙,更涉及業務擴張、融資與現金流管理。從貿易融資、訂單回款,到綠地投資、租賃資產、併購、風險投資、股權融資、抵押融資等,歸根究底是要盤活資產、豐富資金來源、整合資源,以及分散風險。香港的金融業向來熟悉以股債結合、保險與再保險、供應鏈金融與風險對沖,將政經環境與匯率的不確定轉化為可計價的保單與期權。香港亦可通過資本市場的透明度,為企業品牌與管治背書;以專項基金與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等,為在地化基建等重資產投資找到長錢。當資本工程與產業工程同步,中企出海的步伐才不會因等待資金周轉而被迫放慢。香港的金融服務具備融資、資金管理、風險對沖等能力,為中企出海提供第二層價值。

其三是生態的增值。出海的關鍵約束不僅在於風控與資本,還在於能否有效率地搭建一套在地化網絡。這套網絡涵蓋眾多要素,包括原材料與服務供應商、生產與品質控制、銷售渠道與售後服務、人才與管理梯隊、政府與監管互動、公共關係,以及可核證的ESG績效等等。香港的優勢在於將這些分散要素「組裝」為體系的平台功能。政府、行業協會、高校、展會與專業服務,能為企業出海提供經驗分享和中介服務,將分散的資源整合轉化為標準化、模塊化的解決方案,以降低信息不對稱與交易成本,加速企業在新法域的市場進入與能力移植。這種資源整合的服務,正是香港能為中企出海提供的第三重價值。

從歐美市場到全球南方  從出口產能到輸出品牌

近年不少內地企業高管來港取經,尋求的不僅是聯繫窗口,更是整套「走出去」的作配套服務。香港需要把聯繫做成能力,把能力做成產品,當流量和功能二者疊加,才能形成極具增加價值的賦能平台。誠言,香港在協助企業出海方面已具備多年經驗,特別是在金融基建、交通網絡、中西文化融合等方面的優勢甚為突出。與過往不同的是,香港或許需要重新學習如何與東盟、中東、東歐、中亞、南美等「全球南方」經濟體深化交往,並用心打磨服務,以順應時代的發展趨勢。

反內捲在於把競爭重心從成本轉向標準,從價格轉向質量;把產能的增長轉化為品牌與制度的輸出,將企業的成長與在地社會的進步聯繫在一起。香港所能貢獻的,正是一種制度化的想像力,讓中企出海,不僅能跨過關稅與港口,也能跨過信任與治理的門檻。當這座城市在規則、資本與生態之間形成合力,從超級聯繫人升級為超級增值人,便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鄧希煒教授
香港大學協理副校長、港大經管學院副院長、馮國經馮國綸基金經濟學教授

張超藝先生
香港大學香港經濟及商業策略研究所高級研究助理

(本文同時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載於《信報》「龍虎山下」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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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火重生:化哀思為反思

2025年11月26日下午2時51分,一場大火燒毀了大埔宏福苑7座大廈。43小時的熊熊大火,奪去了至少160個鮮活的生命,帶走了1000多個家庭的所有,更隱沒了所有香港人的笑容。撕心裂肺的呼喊,萬念俱灰的淚水,不見盡頭的蜿蜒弔唁人龍,堆積如山的白色菊花。香港,乃至世界,在沖天的烈焰中,任悲哀肆虐,任傷痛蔓延。

這不是香港第一次災難性的大火,更不是世界大城市中首次造成大規模死傷的火災。在美國,從紐約1911年三角內衣工廠大火,到波士頓1942年椰林夜總會大火,再到芝加哥1958年聖母天使學校大火。每一場大火都是意料之中的意外,每一場厄災災後都是痛定思痛的徹查,而每一個逝去的性命都換來我們今天的倖存。

回顧美國三場大火,以至大埔火災,縱然時代不同,地域各異,卻都有相似得驚人的背景貫串其中。

燒出紐約良心的工廠大火

1911年3月25日下午4時40分,大火從曼哈頓三角內衣工廠第8層的碎布和紙樣,迅速蔓延到第9至第10層,車間內因存放着大量可燃物品(布料碎屑、木製桌椅),並缺乏自動灑水系統,以致火勢一發不可收拾。為防工人偷懶,工廠更將逃生門上鎖,女工逃生無路,僅有1部容納10人的升降機和1座外置逃生梯也在高溫與負載下坍塌。加上當時消防車雲梯高度只能夠到第6至第7層,難以救援高層。最後146人葬身火海,其中多為十幾到二十幾歲的移民女工。

這場火災被視為美國勞工安全與城市消防監管的分水嶺。紐約州設立「工廠調查委員會」,對各行業工作條件進行大規模調查與聽證,隨後通過了大約30項健康與安全法例,涵蓋消防規範,包括工廠安裝自動灑水系統、舉行定期消防演練與張貼疏散路線指引;以及建築與出入口要求,例如多重安全出口、合格的消防逃生設施,出口門盡量向外開等,並強化執法與檢查。

令人唏噓的是,相關條文法規(如工作時段出入口不得上鎖)在火災前就已設立,但從立法到執法,竟以146名女工的寶貴生命作為代價。

生死攸關的椰林旋轉門

1942年11月28日晚上10時15分,大火從波士頓椰林夜總會地下層波及整座單層建築。大量易燃裝飾(人造棕櫚、布簾、仿皮與竹藤面)加速了火勢蔓延,加上緊急出口門被鎖,唯一主入口的旋轉門很快被人群堵死。當晚夜總會裡容納了超過1000人,加上缺乏應急照明和自動灑水系統,結果492人命歸黃泉。

這次美國史上最致命的夜總會火災,直接推動了各州公共集會場所的消防及建築法規與執法力度的系統升級。自此,公共營業場所禁止使用高燃性裝飾材料(如大面積布簾),緊急出口必須可由內部開啟且保持解鎖,旋轉門不可作為唯一或主要疏散出口,旁邊必須設置外開平開門,嚴格控制場所的最高容納人數,保持疏散通道暢通等。這些都被寫入了美國消防協會標準101—生命安全規範。

然而,不難發現這場災難牽涉的緊鎖緊急出口門,早在30年前的三角內衣工廠的火災中,就鎖死了女工的求生出路。雖然她們的枉死換來了法規的執行,但30年後,波士頓椰林夜總會的緊急出口依然上了鎖!從消防安全法規本該執行,到法規滴水不漏地嚴格執行,美國再犧牲了幾近500人的性命。

聖母天使學校成人間煉獄

1958年12月1日下午約2點,芝加哥聖母天使學校地下梯間的垃圾桶起火,並迅速蔓延到學校一樓和二樓。校內幾乎全為易燃木材,地面塗覆蓋的材料也是高燃性蠟或油品,既沒有自動灑水系統,走廊與樓梯亦無防火門,甚至缺乏自動火警鐘,遑論與消防部門直連的報警系統。大火吞噬了92名兒童和3名修女的生命。

這場災難迅速觸發芝加哥、伊利諾伊州乃至全美國學校安全規範的系統性升級。芝加哥開始強制兩層及以上木構學校建築安裝自動灑水滅火系統,完善校內火警系統,設立直接連接消防局的校外報警箱,每月定期在各學校舉行消防演練。其他各地也立即全面整治學校建築,關閉不合規的校舍,推動使用耐火材料(如混凝土、鋼材)和防火樓梯間、防火門,並完善多出口疏散,推廣自動報警聯動等配置。而101—生命安全規範經修訂後,明確了自動灑水滅火系統與防火分隔的重要性。

可怕的歷史一再重演。易燃的建築材料,缺失的自動灑水系統,失效的自動火警系統,沉痛的歷史教訓過了幾十年,還是犧牲了92個孩子的生命來鞏固。

一個世紀後的今天,在宏福苑的沖天火災裏,我們看到的不單是100多位香港人的性命,更是100多年裡每一場大火中的亡魂。我們祈禱傷口的痊癒,但無法抹去喪失親人的悲慟;我們期盼疤痕的褪淡,但用生命換來的教訓應該時刻謹記!如何不重蹈覆轍,如何不一錯再錯?只有生者警覺,才能讓逝者安息。

范亭亭博士
港大經管學院市場學首席講師 

(本文同時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七日載於《信報》「龍虎山下」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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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動之路:當「家充為主」的理想,撞上了「公充為輔」的現實

對於許多香港電動車主而言,下班後,在住所附近的停車場「兜圈」尋找一個可用的充電位,已是家常便飯;週末驅車前往商場,充電車位寥寥無幾。在「一換一」計畫[1]等需求側政策的強力驅動下,電動私家車保有量從2019年的約1.4萬輛,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激增至2025年9月的13.5萬輛,新車銷售滲透率更是攀升至驚人的71.04%[2]。然而在配套基建上,截至2025年中,全港公共車樁比已高達約9:1,這一數字遠遜於一河之隔、公共車樁比約為3:1的深圳[3]。車輛的指數級增長與充電設施的線性緩慢建設之間,形成了一道日益擴大的「剪刀差」,正嚴重侵蝕著用戶的充電體驗。

指標2019202120232025 (Q1~Q3)
EV保有量 (萬輛)1.42.87.613.5
EV佔車輛總量比例 (%)1.58%3.03%8.28%14.96%
新登記私家車EV滲透率 (%)24.38%64.62%71.04%

(圖表1-香港地區EV保有量指標變化)[4]

「家充為主」的頂層設計

從經濟學與能源管理的角度來看,「家充為主」的方針無疑是最佳選擇,不僅電費成本最低,更能有效平抑電網的峰谷差,提高整體能源利用效率。因此例如內地城市對於家用充電的建設,申請流程已經相當成熟。

然而不同於內地後發的能源建設,香港高密度的居住環境,以及大量樓齡偏高的舊式樓宇,使得為現有停車位加裝充電設施面臨著結構性技術障礙。並且,任何涉及樓宇公共空間的改動,通常需要獲得業主立案法團的批准。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這類決議往往需要超過半數甚至更高比例的業權份數同意,整個過程耗時費力,充滿不確定性。

(圖表2—香港深圳家用充電樁申請流程)[5]

為應對上述挑戰,特區政府於2020年推出了總額35億港元的「EV屋苑充電易資助計劃」,旨在為現有私人住宅停車場的充電基礎設施安裝提供財政支持。但該計劃在當下的解決方案中仍有一些未觸及的角落。

首先,計畫資助的核心範圍主要覆蓋停車場公共區域的「基礎骨架」工程,但從公共接線盒到車主私人車位的「最後一步」線纜鋪設與充電樁安裝,仍需車主自行承擔相關費用和申請程序。

其次,該計劃已於2023年12月31日停止接受新申請[6],無法再惠及更多的存量樓宇。根據香港工會聯合會於2024年進行的《香港電動車用家充電習慣意見調查》(下稱調查)[ii],近三成(28.1%)的受訪者表示其居住的屋苑不符合申請資格,而已成功申請資助並完成全部工程的,僅佔一成(10.1%)。

最後,計劃未能掃除公契約束的法律障礙。許多中大型私人屋苑,特別是一些樓齡較長的屋苑,其公契中可能包含限製或禁止加裝額外電力設施的條款。這類法律層面的約束,並非單純的財政資助所能克服,需要更深的法律修訂或政策豁免才能解決。

「公充為輔」的現實錯位

如果說「家充為主」的理想在香港的現實面前顯得步履維艱,那麼「公充為輔」的定位則更是與市民的真實用車場景發生了嚴重的錯位。 《調查》顯示,近七成半受訪者表示使用公眾充電樁。只有14.3%受訪者表示在居住屋苑充電。香港車樁比從 2020 年的 5.5:1惡化至 2025 年中的 9:1[8],設施的供需缺口仍在持續擴大。 並且對於無法在家充電的用戶而言,他們最需要的並非需要耗費 6 至 10 小時才能充滿一輛車的中速充電樁,而是在短暫間隙就能完成快速補能的直流快充樁。然而截至 2025 年年中,在全港約 14,553 個公共充電樁中,中速充電樁佔據了壓倒性的絕大多數,達到 9,482 個,佔比近 65%。而快速及高速充電樁合計僅有 2,270 個,佔比不到 16%[9]。

與香港由私人購車優惠驅動的「車等樁」模式不同,深圳採取了清晰的「由公到私,樁等車」的策略,從公共交通這一高頻運營領域入手。 2017年,深圳在全球特大城市中率先實現了全市超過1.6萬輛巴士的純電動化;緊接著在2018年,又完成了約2.2萬輛巡遊的士的全面電動化[10]。透過政府的強力主導,人為地為市場創造了一個龐大、穩定且高度可預測的公共快充需求, 這種穩定的「基礎負荷」降低了充電設施運營商的投資風險和對未來收益的不確定性,從而催生了一個可持續的、有利可圖的商業模式,促進了快充網絡的建設和運營。

反觀香港,其「車等樁」的模式,使得公共快充網絡的商業模式建立在需求不確定、使用頻率低且時間分散的私人電動車主之上。這使得投資回報存在巨大變數,市場力量難以自發地進行大規模、系統性的快充設施投資。然而,香港並非沒有潛力。全港超過 1.8 萬輛的士,加上規模日益可觀的網約車隊,同樣是一支每日高強度運營的龐大車隊。

香港充電策略的務實路徑

政府近期宣布投入 3 億港元推出的「高速充電樁鼓勵計劃」,目標是新增 3,000 個高速充電樁[11],這無疑是朝著可持續未來邁出的一大步。未來,政府會更多地扮演「制度設計者」和「市場塑造者」的角色,引導市場參與者行為、讓市場自行良性運轉。例如,推動的士電動化,是在創造可預測的需求;規劃社區充電樞紐,是在優化供給的空間佈局;研究如何簡化業主立案法團的審批流程或為其提供標準化指引,是在掃除制度障礙。

這種從「授人以魚」到「授人以漁」的角色轉變,其政策效果將更具可持續性,也更能高效地利用有限的公共資源,從根本上破解香港的充電困局,將香港轉型為一個主動的、引領行業發展的智慧出行和綠色能源管理方案的「國際櫥窗」。

[1] 寬減電動車首次登記稅:私家車登記車主如符合條件,可考慮於計劃期間(即2018年2月28日至2026年3月31日,包括首尾兩天),安排拆毀及取消其名下的一輛“舊私家車”的登記,然後再以其名義首次登記“2018年2月28日”的登記,然後再以其名義首次登記“2018年”

[2]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運輸署交通運輸資料月報,表4.4

[3] 香港環境保護署:香港主要公共電動車充電樁參考數據庫;深圳市發展與改革委員會: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已建成投用超充站1057座、充電樁超48.7萬個。

[4]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運輸署交通運輸資料月報,表4.4

[5] 香港環保署EV屋苑充電易資助計畫步驟指引;深圳市福田區發展與改革局:先可透過「南網線上」APP或小程式進行線上申請充電樁用電報表安裝,需提供身分證明資料、物業產權合法證明資料(車位產權所屬證明或充電樁用電地址物權管理單位出具的安裝同意書),透過申請後供電局將現場裝填。

[6] 香港特區環保署:「EV屋苑充電易資助計劃」(資助計劃)預留給已收到的申請的資助金額,已達35億元撥款的上限,並已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停止接受申請。

[7] 香港工會聯合會:工聯會議員團隊與香港電動車充電關注組籲政府優化電動車充電 助香港達碳中和 《香港電動車用家充電習慣意見調查》

[8] 香港環境保護署:香港主要公共電動車充電樁參考數據庫 2025年6月

[9] 香港環境保護署:香港主要公共電動車充電樁參考數據庫 2025年6月

[10] 深圳政府線上深圳特區報/生態環境部宣傳教育中心:《深圳「綠色公車」模式將在189個國家推廣》、《深圳:提供城市公共服務領域機動車電動化的「中國方案」》

[11] 香港環境與生態局:《行政長官2024年施政報告》宣布政府會投入三億元推出高速充電樁鼓勵計劃,目標是提供3 000支高速充電樁,以額外支援約16萬輛電動車,預計所有高速充電樁陸續由2026年至2028年年底投入服務。

萬智璽 教授
港大經管學院創新及資訊管理學教授
港大經管學院創新及資訊管理學學術領域主任

(本文同時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日載於《信報》「龍虎山下」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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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斧頭遇上帳本:重塑森林價值的全球實踐

熱帶森林正以驚人的速度消失,2024年全球熱帶原始森林損失約670萬公頃,幅度比2023年增加近八成【註1】。上月在巴西召開的第三十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30)被視為繼《巴黎協定》之後一大關鍵氣候峰會,本屆議題之一聚焦於熱帶雨林,以期改寫「毀林比護林更賺錢」的利益邏輯。

環境效益的經濟阻力

根據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的測算,到2030年全球每年用於自然保護的資金缺口高達約7,000億美元,而目前流向森林保護的公共和私人資金卻遠未足夠【註2】。尤其重要的是,森林提供的清潔空氣、生物多樣性和氣候調節等效益為全人類共用,而保護成本卻主要由森林所在國(多為發展中國家)獨力承擔。

在資金來源上,長期依賴發達國家的官方發展援助和慈善捐贈,也進一步放大了不確定性。這類資金往往受宏觀經濟和國內政治議程左右,一旦捐助國經濟下行或政策重心轉移,相關投入便可能驟減,以致長期保護計劃難以為繼。

凡此種種,背後其實牽涉一筆難算的經濟賬。對於擁有大片熱帶森林的國家(如巴西、印尼),砍伐森林以轉化為養牛、種大豆的農業用地,可以在短期內獲得可觀的出口收入。對比之下,保護森林既「不划算」,又被視為「不公平」,於是成為推動毀林、阻礙護林的雙重動因。

REDD+的困境到TFFF的突破

2005年提出的「減少發展中國家毁林和森林退化排放」(Reducing Emissions from Deforestation and Forest Degradation in Developing Countries,簡稱REDD+)是國際氣候管治中重要的政策框架【註3】,可惜在實踐過程中,往往受制於支付不確定、交易和市場發展緩慢等問題,難以為森林國家提供長期穩定的財政回報。

COP30大會不久前正式啟動「熱帶森林永久基金」(Tropical Forests Forever Facility,簡稱TFFF),將設立約1,250億美元熱帶森林投資基金,其中約250億美元由主權國家和慈善機構出資,作為風險緩衝,其餘約1,000億美元則通過在金融資本市場發行高信用債券募集,以公共和慈善資金撬動機構投資者的長期資本,降低整體融資成本。

如【表】所示,TFFF的創新之處,在於化資本市場的投資收益為與森林面積直接挂鉤的可預期年度回報。按各參與國受保護或恢復的熱帶森林面積支付固定年費,並對毀林或退化的面積進行相應扣減,從而形成保護愈多、分成愈高,砍伐愈多、收益愈少的穩定激勵結構,亦更接近一個生態系統服務付費機制,直接為森林存量付費,尤其有利於激勵毀林率受控但長期承擔高保護成本的國家,因而有望填補REDD+在激勵方面的空白。

對比維度REDD+TFFF
主要目標減少因毀林、森林退化及森林碳儲量移除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長期保護熱帶森林。
適用地域主要針對積極減少毀林和森林退化的國家及行政區,尤其是高毀林率地區。熱帶及亞熱帶森林國家,尤其是低毀林率國家。
合格活動能夠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和增強碳吸收的活動。森林保護與森林恢復。
付費邏輯二氧化碳當量(噸)森林面積(公頃)
資金來源碳市場買方(主權機構、私營企業等)購買碳信用; 通過官方發展援助支持國家氣候目標的非市場倡議。主權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如主權財富基金、養老基金),即公共/慈善的贊助者資本+私人資本市場發行的債券構成混合融資,通過金融工具為投資者提供回報。

資料來源:TFFF-Concept Note 3.0、筆者整理所得

中國的實證範例

在COP30會議籌備階段,TFFF雖已籌得約67億美元啟動資金,但仍遠未達至所需250億美元的初始目標,不少富裕國家以運作機制存在分歧、國內預算受限為由暫緩出資。

過去幾十年,中國推進一系列大規模生態修復工程,足以建立一個罕見的國家實證樣本。僅在2001至2020年期間,中國生態修復工程就在全國範圍內新增或恢復了超過1億公頃的森林和植被覆蓋,其中新增森林面積約達6,500萬公頃,相當於美國全部國家公園面積的一半以上。

這場「種樹行動」帶來的首先是生態與環境的系統性改善。筆者與合作者的實證評估顯示,在生態修復重點實施地區,極端高溫日(平均氣溫超過攝氏30度)數目減少約35%,極端熱浪顯著緩解; 同時,懸浮微粒(PM₂.₅)年均濃度平均下降約11微克/立方米,而且這種淨化效應可延伸到下風向300公里之外的城市。下游河流的污染指標亦顯著下降,同樣呈現出順流向外擴散的溢出效應。

至於生物多樣性也出現了止跌回穩的信號。 在實施生態工程的地區,鳥類數量下降的速度約為無工程情景的40%,這說明大規模恢復至少為常見物種保留更多棲息地和生存空間。

筆者的研究結果顯示,在工程覆蓋地區,主糧作物單產沒有受到顯著衝擊,這部分得益於水土保持和局地小氣候改善; 同期地區的本地生產總值和就業並未出現系統性下滑,這表明在合理設計下,種樹和吃飯或發展並非必然對立。

生態改善的投資回報

如果把這些生態改善轉化成「經濟帳本」,數字更為直觀。研究將減少的高溫暴露、空氣和水污染所避免的過早死亡,用流行病學模型和人口數據折算成幣值,結果顯示2001至2020年期間,中國生態修復工程帶來的健康收益總額約為13萬億元人民幣(約1.8萬億美元),而同期財政投入合計約8,000億至1萬億元人民幣,相當於花1塊錢,收回13塊錢的回報;其中還未包括碳匯和生物多樣性等生態系統服務收益。

以中國經驗為基準,上述研究進一步構建了全球森林恢復投資回報率地圖,在地球每個有人居住的一度網格,比較恢復所有適宜造林土地的成本與由此改善空氣質量帶來的健康收益。結果發現,在南亞、東南亞、西非等人口密集且污染嚴重地區,大規模種樹的回報率同樣有望超過10,甚至與中國相當或更高。

由此可見,中國經驗為TFFF要解決的核心問題提供了實證支持:在合適的地方、以合適的方式恢復森林,不僅可以在20年左右逆轉生態退化趨勢,更可拿出清晰的帳本向財政部門和資本市場證明這筆長期投資回報可觀、風險可控,而非財政負擔。

森林保護的曙光

TFFF代表從「慈善援助」向「市場投資」的範式轉移,也是應對森林危機的一次大胆經濟實驗和全球實踐。其成敗不僅取決於國際社會的政治誠意和財政承諾,更有賴未來在管治、監測、透明度以及當地社區和原住民權益保障等方面,能否構建出兼顧經濟效益、環境完整性與社會公平的社會制度。如果TFFF最終能讓森林國家獲得的預期收入真正超越毀林帶來的短期經濟利益,那麼保護森林將不再是沉重的經濟負擔,而可逐漸轉化為理性的國家發展戰略。

註1:https://www.wri.org/news/release-global-forest-loss-shatters-records-2024-fueled-massive-fires

註2:https://www.undp.org/zh/china/blog/deqiubingfeirenleiduxiangwomenyaozuozirandezhangqishouhuzhe

註3:https://unfccc.int/topics/land-use/workstreams/redd/what-is-redd

何國俊教授
香港大學賽馬會基金經濟學教授、香港大學賽馬會環球企業可持續發展研究所所長

王芑丹女士
香港大學賽馬會環球企業可持續發展研究所專職研究員

(本文同時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日載於《信報》「龍虎山下」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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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治理能抗衡單邊主義嗎?

當全球政經環境充滿反覆且前景極不明確時,全球治理自然也變得雜亂無章。當前全球的主要治理平台之一是G20組織。該組織剛於上週末在南非約翰內斯堡進行了每年一度的領導人峰會,會議顯示出當前國際形勢的紛亂。在G20峰會之前,《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也在巴西舉行了兩星期的第30次大會(COP30),其中各國關於分階段停用化石燃料路線圖的討論,最終毫無結果。兩次大型會議的一個共同點,是美國的明顯缺席。

二次大戰後,西方主要國家在聯合國、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和關稅及貿易總協定等國際組織的框架下,走上經濟復甦之路。但隨著70年代初布列頓森林體系的崩潰和石油危機帶來的經濟困難,美國、英國、法國、西德、意大利和日本六個工業國在1975年開始共同商討全球經濟議題,翌年加拿大加入,組成七大工業國集團(G7),並在隨後30年主導全球經濟。然而,2008年金融海嘯爆發後,G7無力獨自收拾殘局,便由G20後備上陣。G20 始創於上世紀末亞洲金融危機之後,其目標是增強全球金融穩定,成員包括19個國家及歐盟, 與會者主要是各國的財金官員。2008年,G20因其重要責任,升級為領導人級別會議,奠定其全球主要議題論壇的地位,議題范圍涵蓋經濟、金融、貿易、可持續發展、氣候變化等多個領域 。19個成員國輪任主席國,到今年的南非剛好完結了第一個循環,本應成為一個回顧檢討和向前邁進的契機,但是次會議並沒有起到這樣的作用。

不過,十多年來的多次G20會議也有達成一些重要成果。首先是危機處理方面,金融海嘯發生後,在美國華府召開的G20會議成功地對問題根源達成共識,並由多國聯合實施極為寬鬆的財政和貨幣政策、提高銀行的資本充足比率,同時強調通力合作、拒絕貿易保護主義,更成立了名為金融穩定理事會(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 的新國際組織,為全球金融穩定提供制度保障。2020年新冠肺炎爆發,G20 迅即在當年3月底開會,統籌應付疫情,對低收入國家給予債務舒緩或暫停償還,協調醫療用品和疫苗的國際分配,維持供應鏈繼續開放等。

G20既包括G7的發達國家,也包括印度、印尼、墨西哥等較低收入國家,因此有相當的全球代表性 。2023年,擁有55個國家成員的非洲聯盟也加入了G20,使該組織涵蓋了全球三分之二的人口和85%GDP,進一步成為南北對話的主要平台。此外,G20 在鼓勵開放貿易和減少碳排放等其他議題上也在持續發力。數天前,南非G20的共同宣言呼籲改革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以更符合發展中國家的需要,如降低發展中國家貸款息率、對其進行債務減免和氣候融資支持。其特別之處在於,是次大會宣言在會議第一天上午即提早派發,並獲得了所有出席人士的認可,不同於以往經過多輪磋商才在會議結束前公佈的宣言慣例。這或許反映出與會者對議題早有堅定立場,同時顯示美國的單邊主義不會威脅到全球治理的運行。

在地球村內,各個國家有共同利益,也有利益衝突,因而難免分分合合、聚聚散散。當利益出現,餅的大小已定,你爭我奪的零和遊戲必然存在利益衝突。而好的全球治理本質上是公共商品,不若私人商品如食物等排他性消費,其消費並無排他性,可以給予多人享用。但公共商品的非排他性導致供應方難以獲得相應回報,進而抑制供給動力,所以在一個國家內通常由政府主導提供。然而,全球層面並不存在具備強製力的“全球政府”,良好管治只能通過國際組織來界定權限、各國通過協議自我約束等方式實現。加之國內外形勢動態改變,全球治理體系難免顯得鬆散。

和今天比較,二戰後的全球治理相對清晰穩定。當時全球分為美國和蘇聯兩大核心陣營,陣營內的利益和價值觀相對一致,其他國家的經濟或政治能量影響力有限,難以動搖全球治理框架。與此同時,當時的關稅及貿易重協定等新興國際體系也樹立了新的規範。此外,二戰後的全球化主要由發達國家主導,眾多發展中國家仍實施保護主義政策。換言之,後者未充分參與國際經濟事務,使得全球治理的參與主體相對集中。

然而,踏入80年代後,全球化有了重大轉變,全球治理亦漸漸比以前複雜。第一,眾多新興市場和發展中國家開始參與全球經濟活動,包括之前以計劃經濟為主的主體。大量勞動力和資金被調動起來東出西進,全球經濟的面貌大幅改觀。全球化促使不同經濟體高度整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多方經濟活動互相牽動、亦同時制約,解決問題需要多方協作和磋商。

第二,新興市場和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增長率早已超過發達國家,按購買力平價匯率計算,到今天已佔全球總生產的61%,帶來經濟權力的多邊化。二戰後經濟權力的層次感和明顯的主從關係不復存在。

第三,國際問題日益多樣性和複雜化,例如科技進步帶來的產業組織結構令“贏者通吃“,氣候變化衍生出各種新行業,這些問題均超越國界。

最後,特朗普兩次任期內的政策波動、朝令夕改及規則突破,也為全球治理帶來更多不確定因素。

二戰後的世界經濟秩序至今已維持80年。全球經濟情況已發生根本性變化的今天,全球治理模式也需要應時而變,不應昧於現實。特朗普是打破原有治理規則的典型代表,其核心目的是維護美國利益,而非優化全球良好治理這一公共商品。在當前極為混亂的局面下,建立新的治理模式並非易事,但各國應追求擴大共同利益,而非聚焦利益衝突。

G20領導人峰會明年又會回到美國,開始各國輪任主席國的第二期循環。依照特朗普的執政風格,他大概率不會積極推動涉及全球利益的多邊主義議題。但在其各種戲碼之餘,如何利用G20高峰會議這個舞台進行政治表現,會是一段有趣的插曲。明年恰逢美國建國250週年,年底又是美國國會中期選舉,和中國暫停一年的關稅貿易戰在到期後將會如何,特朗普此前提出的四月訪華行程及隨後習主席訪美行程安排,都會是影響明年全球政經走勢的重頭戲。

陸炎輝
港大經管學院經濟學榮譽副教授

(本文同時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載於《信報》「龍虎山下」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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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出沒注意:經濟學上的特效解方

從各大媒體報導和社交平台信息廣傳可見,日本近期正被一場前所未有的熊災困擾。棕熊與亞洲黑熊以空前頻率闖入人口密集地區,甚至闖入停機坪,令機場暫時關閉。截至10月底,已有超過170人遭受攻擊,造成十多人喪生。日本環境省以及農林水產省將之定性為「異常事態」,並緊急調撥資源應對。

事件引發輿論關注,一般指向因氣候變化而導致食物短缺。若用經濟學「手術刀」解剖,則會發現危機的核心癥結在於獵人群體,皆因維繫人熊邊界的這道傳統防線,在現代經濟社會中系統性失靈。

緩衝地帶遭深度掏空

野熊頻繁「下山」,直接導火線的確是生態因素。夏季創紀錄高溫與乾旱導致山毛櫸、橡實等堅果嚴重歉收,饑餓驅使熊群冒險走進人類活動區域;背後其實反映日本經濟結構經過數十年變遷所埋下的深層隱患。戰後經濟高速增長與城市化進程有如巨大抽水泵,將鄉村人口源源不斷吸入都市圈,令廣大鄉村陷入過疏化與超高老齡化的困境。

曾被精心耕作的農田、有序管理的「里山」(Satoyama)遭棄耕荒廢。「里山」強調「社會生態生產地景」(socio-ecological and production  landscape),在日本傳統生態格局中,一直充當人與自然之間的緩衝帶,通過人類適度經濟活動維持半自然生態,有效隔離野生動物與人類居住區。

今時今日,緩衝帶因荒癈而雜草叢生。對饑餓的野熊而言,村莊附近廢棄的果樹、管理不善的垃圾收集站無異於自助餐廳;人與熊的邊界在蔓延的荒野中變得空前模糊。這場看似偶然的生態失衡,實則是社會經濟結構性問題的集中爆發。

獵人虧本  防線失守

面對熊群,地方政府本來可以透過傳統應對方式,請獵友會出動驅趕或捕殺。無奈這道歷時數百年的防線已風雨飄搖。要理解箇中原因,必須站在獵人角度算一筆理性而殘酷的經濟賬。

先看收益。獵人冒生命危險捕熊,經濟回報卻小得驚人。長野縣一名獵人披露,他參與兩小時黑熊驅逐任務,政府補貼僅3000日元(約150元港幣)。這種象徵性補貼更像車馬費報銷,而非就專業技能和風險而言的對價。過去熊膽、熊掌曾是可觀收入來源,但在《野生動物保護法》日益完善的今天,任何有關的商業交易都被嚴禁。雖然生態保護有其必要,卻切斷了獵人唯一的潛在高額回報,而政府並未建立相應補償機制;獵人捕熊的直接經濟收益近乎零。

再看成本。與微薄收益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高昂得令人卻步的預期成本。首先是物質與時間成本。一把合格獵槍動輒數十萬日元,每年保養、牌照費不菲;每次出動的彈藥、燃油、通訊等都是實打實的開支,區區數千日元的補貼,連直接成本都無法彌補。尤其重要的是時間成本。一次行動耗時半天至數天是常態,補貼卻按次數或極低時薪計算,完全無視獵人的機會成本。

其次是生命安全風險。與饑餓或被激怒的野熊正面交鋒,危險程度可想而知。2025年熊災已導致多人死亡,其中不乏經驗豐富者。承擔捕熊重任隊伍的人口結構更令人擔憂,日本獵人平均年齡高達68歲,被媒體稱為「銀髮軍團」,況且全國獵人總數從70年代巔峰的50多萬,銳減至不足10萬。讓這支隊伍對抗體型愈來愈大、數量愈來愈多的熊群,是將他們置於足以致命的險境;政府卻一直未能提供相應的意外傷亡保障。

再者,還有法律與社會成本。在槍支管理極嚴的日本,於市區開槍面臨巨大法律風險。根據《鳥獸保護管理法》及槍械法規,獵人必須確保行動時萬無一失。一旦誤傷路人或造成財產損失,須承擔沉重民事賠償乃至刑事責任。這種「一槍不慎,傾家蕩產」的後果使許多獵人猶豫不決。此外,日益高漲的動物保護思潮讓獵人腹背受敵。受熊威脅的市民要求他們果斷行動,動物保護團體則可能將獵殺行動貼上「殘忍」標籤,通過社交媒體不斷施壓。這種「幹或不幹,也要挨罵」的困境,使不少獵人裹足不前。

從經濟人(Economic Man〔homo economicus〕)看來,結論可謂清晰不過:捕熊行動預期收益微薄,預期成本卻極高。當成本遠超收益時,理性選擇自然是「能免則免」。這正是日益萎縮的獵人群體未能及時回應熊災的基本經濟原因。

重構守護家園的誘因

治本之策並非道德呼籲,而在於正視經濟邏輯,從根源上進行制度重構,讓保護社區安全這項公共服務成為回報合理、可控風險的專業化行為。筆者建議以下三大方向:

一、建立專業化薪酬等級。象徵性低額補貼必須取消,而將獵人捕熊行動定位為由政府購買的高風險專業公共服務。可考慮設計「基本待命費+出勤費+績效獎金」模式:待命費確保隊伍穩定性,出勤費覆蓋直接成本和時間成本,績效獎金是專業技能和風險承擔的回報。報酬標準應參照警察、消防員等高危公共服務,確保總收入遠高於社會平均水平。

二、構建全面的國家級風險保障體系,這比提高補貼更為關鍵。政府應為所有在冊並受委託執行任務的獵人建立強制性公共保險,包括個人意外保險和撫恤金,第三者責任險,覆蓋任務中可能發生的意外損失;以及法律援助保險,為因合規行動而捲入訴訟的獵人提供專業支援。這套組合拳讓獵人「敢於開槍」而無後顧之憂。

三、系統化培養接班人。解決銀髮軍團問題的唯一出路,就是吸引年輕人入行。政府應將獵人培養納入資助職業教育一環,以便大幅減免新人培訓、考證及裝備費用;建立官方師徒制,對帶徒的老獵人予以補貼;通過宣傳重塑獵人的社會形象,強調其作為「生態系統管理者」和「社區安全守護者」的專業性,以提升專業自豪感。

總而言之,2025年日本熊災折射出社會經濟深層結構性問題,警示我們任何依賴傳統、情懷和個人奉獻的方式,當遇上現代經濟社會的精密計算和風險評估,都顯得脆弱不堪。解決問題不能依靠空洞的道德呼籲,而須勇敢地正視並重構經濟激勵和保障機制。唯有讓這份古老而危險的職業在當今社會獲得應有的經濟尊嚴、制度保障和人才傳承,日本才能重新建立起可持續的「防火牆」, 擺脫難以招架「熊軍」入侵的困局。

章逸飛博士
港大經管學院經濟學高級講師

(本文同時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日載於《信報》「龍虎山下」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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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拓香港專屬自保公司的策略佈局與契機

上周在本欄分析自保公司在風險管理、成本控制方面具有優勢,但並非所有企業都適合設立自保公司。究竟須具備什麼條件,才能實現預期的風險分散目標,而避免對企業構成新風險源?

正視潛在風險和局限性

為達致自保效益,企業必須規模大、資本實力穩健、管理能力全面,並備妥損失記錄,以便準確地進行風險定價。為此,企業應事前結合精算分析、稅務與法律諮詢,綜合評估其風險特徵與資金需求,以確保自保公司能有助於控制成本,同時提升企業整體財務韌性。

由於其風險主要留在企業內部,自保公司要是準備金不足或投資虧損,就可能資不抵債。自保的企業因主要業務並非保險,若缺乏合格的保險精算、承保管理等專業人員,則無法準確評估風險與定價,以致難以保障財務安全。

以美國Spirit商業汽車風險保有集團為例,該集團由卡車運輸公司聯合設立,主要提供商業汽車責任保險。2019年2月,內華達州第八司法區法院(the Eighth Judicial District Court of Nevada)裁定Spirit資不抵債,下令將其接管。Spirit的倒閉凸顯了風險保有集團(risk retention group;簡稱RRG)模式的結構脆弱性:資本金和準備金不足會擴大經營風險,董事會缺乏保險專業背景,風險管理與財務監管也就形同虛設。由於RRG不受州擔保基金保障,一旦破產,保單持有人須自行尋找替代保險,並自行承擔潛在賠付損失【註1】。

醫療責任險方面。2025年4月,CARE Professional Liability Association旗下的CARE RRG在一宗醫療事故仲裁案中未能及時達成和解,被判賠償3540萬美元,因資不抵債被佛蒙特州高級法院裁定須受強制接管;法院亦命令取消所有在保的CARE RRG保單,以及暫停支付賠償60天【註2】。這一案例顯示,在醫療責任險等高風險、長尾業務中,RRG模式尤其不穩。

有關學術研究雖然不多,卻足以表明自保公司理論上的效益不易實現。根據Porat和Powers推算,企業設立自保公司,主要為求提升企業風險管理者的地位與聲望,而非股東價值,因此可能反映管理層的代理問題【註3】。Scordis和Porat更為此假設提供支援性的實證,因為當企業的自由現金流愈充沛、自由現金流的波動性愈高、投資機會愈少,則設立單一母公司自保公司的可能性愈高【註4】。Cross, Davidson 與Thornton發現母公司支付給自保公司的保費若可抵稅,對公司股價有正面反應;否則就呈負面反應【註5】。Schmit與Roth發現使用自保公司的企業風險成本反而更高【註6】。Adams和Hillier對91家美國公司公告成立自保公司進行研究,並未發現股市有顯著的正面反應【註7】。

借鑑獅城 奮起直追

2012年6月,中央政府鼓勵內地企業在港設立自保公司;特區政府於翌年加以積極推動,主要舉措包括:自2013至14年度起,將自保公司離岸風險利得稅減半;2014年開始向內地企業推廣本港在風險管理的優勢;利得稅減半措施於2018至19年度擴展至在岸風險業務,自保公司實際利得稅率降至8.25%(低於新加坡的10%);2021年3月實施的《2020年保險業(修訂)條例》,更拓寬自保公司的可保風險範圍。

截至2025年8月,儘管自保公司數量只有6家:中廣核自保公司、中石化自保公司、中海石油自保公司、上海電氣自保公司、上汽集團自保公司,以及本年5月由滙豐銀行設立而成為首家跨國企業在港註冊的自保公司Wayfoong(Asia)Limited,卻也突出除了滿足中資企業的需求,香港也兼備吸引國際金融機構設立高水準風險融資結構的能力。鑑於新加坡已成為亞洲自保保險中心,在2025年6月底擁有89家自保公司,香港須加把勁從後趕上。

理想條件與市場潛力

香港不單有具國際水準與規模的銀行業和資本市場,也是國際保險中心之一。截至2025年6月,香港有107家註冊的商業保險公司可提供財產與責任險,2024年總毛保費錄得1005億港元;反觀新加坡2024年有79家同類公司,總毛保費為630億港元。這為香港發展自保中心提供了保險與精算的人才庫和再保險服務。和新加坡一樣,香港也有完善的普通法法律體系、自由流動的資本制度、和與國際接軌的保險監管框架。香港也彙聚了豐富的專業服務資源,為自保運營提供了人才保障。

香港為自保公司提供利得稅優惠之餘,審批條件也較寬鬆,最低資本要求為200萬港元,略低於新加坡40萬新元的資本要求。再者,香港的獨特優勢在於其作為外資進入中國內地的窗口和眾多內地企業出海的橋頭堡,國內不乏在航運、新能源、核能產業的龍頭企業,對新型風險管理工具需求殷切,為吸引內地企業來港設立自保公司提供了難得的機遇。事實上,目前香港的6家自保公司中,就有5家由內地企業成立。至於滙豐的自保公司選址本港,正是看中了其通往內地的門戶地位,以及與國際金融中心和全球再保險市場的緊密聯繫。

政府牽頭 周全部署

新加坡之所以成為亞洲主要自保中心,得益於其先發優勢、長期積累的行業經驗和完善的自保生態體系。自1980年代初,澳洲母公司開始將自保公司落戶新加坡,日本跨國企業隨後而至。自2000年起,新加坡政府積極推行建設自保中心的戰略,該國逐漸形成了成熟且國際化的專屬自保生態圈,涵蓋自保管理、法律、會計、銀行及投資等全套專業服務。

相較之下,香港起步較晚,目前障礙之一是還未具備一套完整的服務、支援自保公司的生態系統。自保機構通常採用法定會計準則,該準則通過保守的資產確認和負債計提方式優先保障償付能力,有別於側重投資者決策的通用會計準則。儘管香港是擁有健全基礎服務的金融中心,但仍需假以時日,方能構建完善的自保保險生態圈。筆者建議特區政府持續發展專業配套服務,包括自保管理、會計和法律等領域的人才培養。

香港面臨的另一個挑戰是,內地企業高管對於通過成立自保公司來管理風險普遍缺乏瞭解,對自保的需求未免不足。政府應主動出擊,成立相關專班,加強對內地企業和風險管理人員的宣傳和推廣,同時繼續優化政策和監管措施,吸引自保公司前來,使企業在享受稅收優惠的同時,更高效地開展風險管理。如此一來,應有望加速提升香港在區內自保市場的競爭力。

註1:“3 Lessons from the Spirit Commercial Auto RRG Failure.” Captive.com, International Risk Management Institute, Inc., 27 Mar. 2019, www.captive.com/news/3-lessons-from-the-spirit-commercial-auto-rrg-failure.

註2:Simpson, Andrew G. “Vermont Takes Over Medical Liability Insurer CARE RRG Facing $35.4M Judgment.” Insurance Journal, 28 Apr. 2025, www.insurancejournal.com/news/east/2025/04/28/821485.htm.

註3:Porat, M. Moshe, and Michael R. Powers. “Captive insurance tax policy: Resolving a global problem. ” The Geneva Papers on Risk and Insurance-Issues and Practice 20.2 (1995): 197–229.

註4:Scordis, Nicos A., and M. Moshe Porat. “Captive insurance companies and manager-owner conflicts. ” Journal of Risk and Insurance (1998): 289–302.

註5:Cross, Mark L., Wallace N. Davidson, and John H. Thornton. “Taxes, stock returns and captive insurance subsidiaries. ” The Journal of Risk and Insurance 55.2 (1988): 331–338.

註6:Schmit, Joan T., and Kendall Roth. “Cost effectiveness of risk management practices. ” Journal of Risk and Insurance (1990): 455–470.

註7:Adams, Mike, and David Hillier. “Do Insurance Captives Enhance Shareholders’ Value?. ” Risk Management 4.1 (2002): 29–39.

鄒宏教授
港大經管學院金融學教授

張倩倩
港大經管學院金融學博士生

(本文同時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載於《信報》「龍虎山下」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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